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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大学职工李宏1990年向国家专利局提出名为“车辆外王后视镜”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简称90专利)。1992年8月,某大学水利系与李宏签订联合生产后视镜协议(简称92协议)。依照该协议,李宏提供90专利的全部技术资料.并负责产品转化工作。某大学提供用于产品转化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及流动资金。在履行92协议过程中,李宏对90 专利进行了改进,最终使产品转化成功。1994年3月2日,李宏持某大学开具的非职务发明介绍信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在90 专利基础上改进的实用新型专利,1995年获得了专利权(简称94专利)。  1996年某大学以94专利是李宏完成的职务发明为由,向该市专利管理局提出应将专利权确认归该大学所有的请求。  问:94专利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

蒙纤戏狡戏喉充.A高校教授王某与李某于2006年1月退休.2007年3月二人在参加科技展览会时遇到科研合作单位B企业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B企业邀请两位老师进行手机支付技术的研发并与王某和李某签订了委托研发合同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合同未约定发明创造的归属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同年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王某与李某完成技术研发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并共同申请发明专利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2010年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该申请获得专利授权.随后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王某未与李某商量独自将该专利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C企业进行生产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收取专利许可费10万元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不久后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A高校将王某、李某诉至法院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称二人擅自将职务发明申请专利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侵犯其专利申请权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B企业将王某、李某诉至法院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认为二人侵犯了其专利申请权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李某将王某与C企业诉至法院哑微蝶脚妈犁柜巾过生谷也托,认为王某与C企业侵犯了其专利权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请问销傅译执生谷也托:A高校、B企业和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分别说明理由诵冶北昏肝坦阿生谷也托。

忽惭题锋萍.案例场即毫狐站梨鹅翅榴文怎嘴:某公司委托某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A帖考耕抗色嫩吧丰站梨鹅翅榴文怎嘴。该科研机构成立了课题组土起狡听租堆跌站梨鹅翅榴文怎嘴,由员工甲、乙、丙组成土起狡听租堆跌站梨鹅翅榴文怎嘴,其中甲负责收集、翻译资料、绘图土起狡听租堆跌站梨鹅翅榴文怎嘴,乙、丙分别负责一部分技术的开发帖考耕抗色嫩吧丰站梨鹅翅榴文怎嘴。请回答场即毫狐站梨鹅翅榴文怎嘴:娇献幼茎满垦骨劳(1窜壤愉撑够象禽差宜)产品A申请专利的权利主体是谁?为什么?娇献幼茎满垦骨劳(2窜壤愉撑够象禽差宜)发明人是谁?享有什么权利?

  简述“先申请原则”和“先发明原则”的优缺点。

  某研究所工程师赵钱孙于2002 年4月5日开始,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自筹资金,研制用于电冰箱的一种新型电子控温器,2002年5月20日,赵钱孙先生初步形成了谊电子控温器的技术构思和实施方案。2002年7月,赵钱孙工程师又完成了电子控温器的样机,并将样机送电冰箱厂测试。经电冰箱厂测试的结果表明谊电子控温器基本达到了技术效果。  2002年9月,赵钱孙工程师主动向其所属研究所的领导汇报并演示了自己的电子控温器,同时建议研究所组织生产该电子控温器,批量投放市场。2002年12月,该研究所决定将该项电子控温器申请专利,由赵钱孙工程师与该所专利代理人李某共同起草专利申请文件,将赵钱孙工程师列为发明人。2003年3月5日,该研究所以该项电子控温器发明技术方案正式向我国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赵钱孙工程师得知此消息后,立即与研究所领导进行联系,并说明该电冰箱电子控温器是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应该是自己;而研究所领导认为赵钱孙是本所职工,其所完成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应为职务发明创造。因此,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由此引发纠纷。  请问;赵钱孙工程师所完成的电冰箱电子控温器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为什么?

  (11年真题)长江公司委托黄河大学设计了一项锅炉自动检测系统,但在委托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研究成果专利申请权的归属,黄河大学指派罗教授承担这一委托项目,研究生张某参加了该项目的研究工作,撰写了研究报告,大学科研部的赵老师参加了该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项目结束后,罗教授就该项目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发明人署名为罗教授和研究生张某,但是长江公司和黄河大学对此有异议。长江公司认为其提供了资金和研究需求,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自己独有;黄河大学认为是其提供了研究条件、组建项目团队并最后完成该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应当属于黄河大学的职务发明,发明人应当为罗教授和研究生张某;科研部的赵老师认为其提出了改进建议应当作为发明人署名。  请回答:(1)这一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2)谁是发明人?为什么?

  洗力和袁伟分别于1999年2月5日和1999年4月5日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  问:本案中的两人谁有可能获得专利,为什么?

  某大学环境科研所主任王南,应某市环保局邀请,同意帮助其研究有关污水处理技术,王南一直从事微量元素的研究,当时分管后勤工作。他利用假期在某大学实验室利用旧原料、工具及试纸,对有关厂家提供的污水进行研究测试,完成了“污水处理办法及工艺”的发明创造。某大学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了职务发明创造,并于1992 年6月获得专利权。于是王南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发明为非职务发明。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及其确定。

  赵某于1996年5月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同年9月赵某在市场上发现了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该产品是由某生产厂家生产制造的。赵某于是与谊生产厂家联系,但生产厂家说此产品乃谊厂设计员自行设计研究出来的,且此产品与赵某的专利产品并不完全相同。赵某拿来专利文件与其对比,经对比发现,某生产厂家的产品除包括赵某专利产品的全部4 个技术特征外,还有3项特有技术特征。因此,某生产厂家认为自己的产品与赵某的专利产品是两个不同的产品,不存在侵权的问题。由于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最终赵某将某生产厂家告上法庭。  问:某生产厂家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