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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开业,2009年和20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2009年起,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期税率),甲公司2009年开始计提折旧的一台设备,2009年12月31日其账面价值为6000元,计税基础为8000元,201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3600元,计税基础为6000元,假定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2010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 B

    100元(借方)

  • C

    600元(借方)

  • D

    100元(贷方)

甲公司2014年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2014年当期发生研发支出1000万元,其中应予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的金额为600万元。2014年7月1日研发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与税法规定相同),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规定相同)。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甲公司2014年因债务担保于当期确认了100万元的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因债务担保发生的支出不得税前列支。(3)甲公司2014年实现税前利润1000万元。下列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2014年末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85万元

  • B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1.25万元

  • C

    应交所得税为221.25万元

  • D

    所得税费用为221.25万元

下列各项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负债中,其计税基础为零的是(   )。

  • A

    赊购商品

  • B

    从银行取得的短期借款

  • C

    因确认保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

  • D

    因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确认的其他应付款

甲公司为专门从事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研发的企业,国家为了鼓励其高新产业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于20×1年将甲公司纳入高新企业行列,并规定其自20×2年1月1日起可按15%(预期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甲公司于20×1年发生经营亏损1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假定除上述事项外,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20×1年所得税的处理,正确的是(   )。

  • A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0万元

  • B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50万元

  • C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0万元

  • D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0万元

甲公司2015年度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6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2)计提与担保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6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3)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2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4)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均为零,甲公司未来年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2015年度递延所得税费用是(   )万元。

  • A

    -35

  • B

    20

  • C

    -20

  • D

    30

甲公司于2015年2月自公开市场以每股8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普通股2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股票投资尚未出售,当日市价为每股12元。按照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在未来期间不会发生变化。甲公司2015年12月31日因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   )万元。

  • A

    200

  • B

    800

  • C

    600

甲公司有关资产信息如下:(1)持有A公司90%的股权,对被投资企业能够产生控制,期初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期末可收回金额为950万;(2)持有B公司25%的股权,账面价值为1700万元,期末可收回金额为1800万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3)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成本28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2700万元;(4)划分为债务工具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至当期期末已经累计确认的减值损失100万元,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已知甲公司对所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不打算长期持有。根据上述资料,甲公司在当期期末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

  • A

    12.5万元

  • B

    -62.5万元

  • C

    50万元

  • D

    -25万元

甲公司2015年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年因发生违法经营被罚款5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支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甲公司2015年年初"预计负债一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25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保证费用15万元,当年支付了6万元的产品质量保证费。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为(   )万元。

  • A

    121.25

  • B

    125

  • C

    330

  • D

    378.75

甲公司为我国境内上市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向其1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2017年12月31日,甲公司的每名高管人员可以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20万股股票。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3元。甲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如下:如果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且高管人员至可行权日仍在甲公司工作,该股票期权才可以行权。截止2015年12月31日,高管人员均未离开甲公司,甲公司预计未来也不会有人离职。甲公司的股票在2015年12月31日的价格为12元/股。三年中甲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均超过5%。假定税法规定,针对该项股份支付以后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股票的公允价值与行权价之间的差额。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关于甲公司2015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应将该项股份支付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 B

    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管理费用300万元

  • C

    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75万元

  • D

    2015年12月31日应确认所得税费用175万元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有关房屋对外出租资料如下:A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7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换日该房屋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均为600万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后,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01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2013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850万元。2014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假定该房屋自用时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企业201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零。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假定不存在其他差异。下列有关A公司2013年12月31日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2013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84.375万元

  • B

    2013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84.375万元

  • C

    2013年应交所得税为250万元

  • D

    2013年所得税费用为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