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论述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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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主要有三种情况:

  (1)权利归单位。一般情况下,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这些成果首先表现为技术秘密,此后可以产生或转化为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及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归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2)权利归个人。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和约定优先原则,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亦可归属于技术成果完成人。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形:①个人与单位就个人在职期间或者离职(包括退职、退休、停薪留职、开除、辞退等各种原因离开原单位的情形)以后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权益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权利归属;②个人虽然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对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交纳使用费的。此外,技术成果完成人在技术成果完成后仅仅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并不影响技术成果权利归属于该技术成果完成人(即使其为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职工),因为认定技术成果归属的关键在于技术成果本身的完成,而不是验证与测试。

  (3)职务技术成果的权利分享。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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