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制造厂和乙模型生产厂过去长期合作,由乙为甲加工模型。在合作中,由甲提供坯料,每件坯料加工出两个模型,每个模型的加工费为4元。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的一些技术工人发现有的坯料尺寸稍长.经过仔细加工实际上每件可出三个模型,因此,在签订新一年的合作合同时,己提出将“甲厂送料加工”改为“乙厂购料加工承揽”,甲方同意。双方簦订的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厂坯料10万件.每件20元,总计200万元;乙向甲交付成品每个14元,货款到年终一起清算。年终结算时,己向甲支付了25万个模型,甲仍以每个成品4元计算,付给己100万元。乙认为,按每个成品14元计算,甲应付350元,扣除坯料款200万元,甲实际应付150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乙即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余款。请问:(1)本集中,甲乙新订立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加工还是定作?(2)乙的诉讼请求应否得到法院支持?(3)如果乙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可以有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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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案中,甲乙新订立的合同是承揽合同中的定作合同。

  (2)乙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因为,在本案中,经甲乙协商一致,将原加工合同改变为定作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新订立的定作夸同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3)如果乙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有权要求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多做几道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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