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述不定期租赁合同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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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合同法》第2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根据《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采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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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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