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述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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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由于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也不同。以口头方式订立合同的,口头承诺的发出时间即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口头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声音到达的地点。采用合同书方式订立合同的,以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或盖章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约定的订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订立地点为合同订立地点;合同没有约定订立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订立地点,最后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订立时间。采用信件方式订立合同的.以承诺信件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时间,以承诺信件到达要约人的地点作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作为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问;要约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以作为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要约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实践性夸同自实施了特定行为后合同方能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签订确认书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多做几道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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