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A

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

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

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

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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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务范围,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受理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证法》第23条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B项:说法正确,当选。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可以外出办理,在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该请1名见证人在场。所以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证法》第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有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多做几道

临产孕妇黄某由于胎盘早剥被送往医院抢救,若不尽快进行剖宫产手术将危及母子生命。当时黄某处于昏迷状态,其家属不在身边,且联系不上。经医院院长批准,医生立即实施了剖宫产手术,挽救了母子生命。该医院的做法体现了法的价值冲突的哪一解决原则?

A

价值位阶原则

B

自由裁量原则

C

比例原则

D

功利主义原则

法律谚语:“平等者之间不存在支配权。”关于这句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平等的社会只存在平等主体的权利,不存在义务;不平等的社会只存在不平等的义务,不存在权利

B

在古代法律中,支配权仅指财产上的权利

C

平等的社会不承认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禁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奴役

D

从法理上讲,平等的主体之间不存在相互的支配,他们的自由也不受法律限制

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A

个案平衡原则

B

比例原则

C

价值位阶原则

D

自由裁量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此条文,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

运用了规范语句来表达法律规则

B

表达的是一个任意性规则

C

表达的是一个委任性规则

D

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

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

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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