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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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案件范围仅限于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是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他人财物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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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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