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刑事诉讼中有哪些基本职能?这些职能之间的理想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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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刑事诉讼主体在刑事诉讼中所具有的作用和功能。诉讼主体不同,诉讼职能也就不同,每一诉讼主体都在特定职能的驱使下,为相应的诉讼行为,尽相应的诉讼义务。由于现代刑事诉讼的主体结构是由控、辩、裁三方组合而成的,在各种诉讼职能中,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和审判职能便成为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其他职能都是为实现这三种职能服务的。
(1)所谓控诉职能,是指在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职能。
(2)所谓辩护职能,是指反驳起诉,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职能。
(3)所谓审判职能,是指依法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职能。
这三种职能的组合方式和互动关系决定了刑事诉讼的结构模式。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中,这三种基本职能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控审分离、控辩平衡和审判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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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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