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9年12月26日、2010年4月21日、2010年7月5日,某行业协会组织国内某产品的相关龙头企业分别召开了三次价格协调会议,商定涨价的时间和实施步骤。参会企业占据了95%的市场份额。2010年6月,A公司和B公司等企业将其低价产品提价;7月26日起,包括C公司、D公司等在内的多个企业将其中低价位相关品牌产品统一上调价格,平均提价幅度在20%,涨幅最高可达到40%。2010年8月16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对某产品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的通报,认定此事件的基本事实,并作出了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的行为的结论。问:(1)案例中某行业协会组织价格协调会议的行为构成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哪种垄断行为?为什么?(2)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此类行为是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还是适用合理原则?(3)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法执法主体在进行上述执法时,应遵循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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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1)案例中某行业协会组织价格协调会议的行为构成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哪种垄断行为?为什么?12-363
属于固定价格的横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2分)因为该协调会议既限制了经营者之间的相互竞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2分)
(2)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此类行为是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还是适用合理原则?12-385
由于价格协调会议非常明显的限制了各厂家在价格等方面的经营自由,其限制竞争的属性确定无疑,因此不需要再考虑其限制措施的合理性问题,应直接适用本身违法原则进行分析。(3分)
(3)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反垄断法执法主体在进行上述执法时,应遵循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12-387
应遵循的一般程序为:启动、调查、审议、决定和执行。(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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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消费者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涵。

简述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容。

  2003年6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 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访商品为国内组装 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 价格销售。 2003年6月g日下午.李某到甲公司购置彩电,李某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 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机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李桌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李某偶然 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严 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 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 李某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请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什么义务? (2)李某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如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应向李某赔偿的数额是多少?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的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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