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家洗衣服时不慎将一张银行汇票毁损。由于该汇票是姚某质押给王某的,于 是王某急忙告知姚某该事情,并让其协助 防范。姚某得知此事后,立即以申请人的 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 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 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在家里毁 损而非丢失,所以人民法院将申报权利的 期间定为30日,并于受理后的3日后向银 行发出止付通知。公告期不到1个月,人民法院决定由公示催告阶段的独任审判员赵某独任审理,作出除权判决,终结了公示催告程序。问题:本案件在程序上的错误有哪些?
参与分配
简述对行为的强制执行的种类。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罚款、拘留的适用情形。
试述查封、扣押的范围。
简述以物抵债的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