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小王诉某煤炭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于2009年11月11日诉至某中级法院,原告小王在诉状中写明,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500万元。2010年3月7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小王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时发现小王在上诉状中除坚持一审诉讼请求以外,还要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房屋租赁费70万元。二审法院对一审所涉厦的500万元进行审理时.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二审法院又对70万元房屋租赁费进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于是: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原告小王应在什么期间内提起上诉?  (2)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是否正确?为什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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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告小王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2)不正确。因为原审原告在上诉中要求原审被告支付房租的请求,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其应以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出,二审法院对该请求不能审理。在本案中,二审法院对上诉应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对原审原告要求支付房租的请求,应告知另行起诉。

多做几道

参与分配

  简述对行为的强制执行的种类。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罚款、拘留的适用情形。

  试述查封、扣押的范围。

  简述以物抵债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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