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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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在于: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是对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是因为本诉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诉讼地位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会根据不同的类型,扮演被告或辅助人的角色。

  (3)享有的权利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原告所应享有的所有权利;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常不享有与处分实体权利有关联的诉讼权利。

  (4)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多做几道

参与分配

  简述对行为的强制执行的种类。

  试述民事执行程序中罚款、拘留的适用情形。

  试述查封、扣押的范围。

  简述以物抵债的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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