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个体户张某在甲仓库寄存洗衣机一批20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2011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6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500元。6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张某认为自己的洗衣机实际是在5月25日晚上才入甲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500元。甲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张某的洗衣机的到采准备了地方,至于张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张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张某认为甲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甲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2000元保管费。甲仓库于是拒绝张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2)甲仓库在张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说明理由。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固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

  (2)可以拒绝。我国《合同法》规定,存货人有向保管人(仓库营业人)支付保管费用的义务,若存货人不支付保管费用,保管人有权留置保管物。因为张某未能足额支付保管费,故甲仓库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其所留置的货物价值不能高于保管人少支付的费用。

多做几道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