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论述合同附随义务的概念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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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合同条款规定以外的保护、照顾、协助、通知、忠实等义务。

  附随义务发生在合同订立、履行、消灭的各个阶段中,是在合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义务。其分别被称为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为缔约中的义务,不履行缔约中的义务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加害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后合同义务为合同关系消灭后,合同各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性质而确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后合同义务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其一,该义务发生在合同关系消灭以后。基于这一点,后合同义务不是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义务。其二,合同当事人不能约定排除后合同义务。其三,后合同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依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而确定。例如,不是所有的合同关系终止后都发生保密义务。后合同义务通常表现为:(1)通知义务,如合同因提存而消灭的,债务人应当告知债权人合同标的物的存放地点、时间、领取方式等等;(2)协助义务,如合同终止后的清算活动、恢复原状;(3)保密义务,如技术开发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研究开发方对有关技术数据和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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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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