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通过一个生活中的合同,说明要约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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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要约是一方希望和他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性质上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订立一般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要约经承诺才发生行为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如果只有要约,没有承诺,订立合同的行为没有完成,则合同不能成立。譬如,甲告诉乙,欲与乙订立汽车买卖合同,但乙来予答复。则该汽车买卖合同的订立行为不成立,在甲、乙之间也就不能引起汽车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

多做几道

简述承揽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博雅文化发展集团因扩大规模在B市购置办公楼一栋,尔后向B市未明家具厂定制一批实木家具,为契台集团发展理念,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博雅集团提供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供未明家具厂为其专门打制一批实木仿古家具,并具体约定了家具的样式及教量。随后,博雅集团向来明集团一次性交付海南黄花梨木料3吨,由于黄花梨木料名贵,该家具厂用一个仓库专门保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日狂风大作,一击闪电击中该仓库外接电线引发大火,使仓库付之一炬,仓库内剩余黄花梨木料无一幸免,眼见交货期限将至,未明家具厂遂委托红楼家具厂以相似木料将部分家具补齐,交货时,博雅集团发现部分家具材质及样式均不符合要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未明集团承担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博雅文化集团与未明家具厂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哪一种?(2)仓库内剩余的黄花梨木料被烧毁,该由哪方承担责任?为什么?(3)未明集团的行为违反了承揽人的哪些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试论述承揽合同的效力。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试论述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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