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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是(  )。

  • A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B

    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C

    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D

    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与乙空调器厂签订一份空调器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7天内付款。后乙空调器厂在交货前有确切的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面临破产。根据规定,乙空调器厂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 B

    后履行抗辩权

  • C

    不安抗辩权

  • D

    解除合同

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41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 A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B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 C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D

    行使撤销权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借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李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一辆卡车抵押给陈某。抵押期间,卡车因车祸严重受损,李某将卡车送到某修理厂大修。后李某无力支付2万元修理费,修理厂遂将卡车留置。经催告,李某在约定的合理期间内仍未支付修理费。此时,李某亦无法偿还欠陈某的到期借款,陈某要求修理厂将卡车交给自己依法进行拍卖,修理厂拒绝。下列关于该争议如何处理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修改费只能向李某主张

  • B

    陈某应当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其后修理厂应向陈某支付卡车

  • C

    修理厂应将卡车交给陈某依法拍卖,拍卖所得自己优先偿付借款,剩余部分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 D

    修理厂可将卡车依法拍卖,所得资金优先偿付修理费,剩余部分陈某有优先受偿权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要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

  • A

    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 B

    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 C

    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 D

    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甲、乙、丙、丁公司同为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向某建设银行借款1 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但未约定每个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后该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并宣告破产,乙公司下落不明。该建设银行于是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经人民法院判决,甲会司已向该建设银行承担了保证责任甲公司为此支付了借款本息、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共计5万元。问题:(1)甲、乙、丙、丁四个连带共同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2)现有的三个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何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