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拥有乙公司和丙公司两家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相关事项如下:
(1)甲公司财务总监向A注册会计师私下透露,某电商公司正与甲公司秘密协商参股乙公司。A注册会计师就此事询问了其在该电商公司工作的朋友,并与朋友们讨论了该投资的可能性。
(2)ABC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事务所受聘对丙公司财务信息进行尽职调查,经A注册会计师批准,借阅了过去3年审计工作底稿中与丙公司相关的部分。
(3)根据复核计划,审计项目组经理复核了审计工作底稿,A注册会计师复核了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确信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审计项目组就一疑难会计问题向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部咨询。技术部的C注册会计师曾于2012年前连续5年负责甲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甲公司比较熟悉,技术部分派其负责处理该咨询。
(5)B注册会计师实施了下列质量控制复核程序:1)与项目合伙人讨论重大事项;2)复核财务报表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3)复核选取的与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4)评价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并考虑拟出具审计报告的恰当性。
要求:
(1)针对上述第(1)至(4)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
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上述第(5)项,指出B注册会计师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还应当考虑哪些
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