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

B

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

C

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

D

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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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与股权确认

       “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是公司内部两种重要的文件。其中“股东名册”是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出资证明书”只是证明某人向公司出资的证据,和该人是否必然取得股东资格并无实际联系。所以我们在理解上一定要注意:出资证明书并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依据,确认股东资格的凭据是股东名册。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出资证明书的发出方为公司,出资证明书应当在公司成立后才能签发。A项说法不严密。

       B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公司法》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遗失出资证明书,和严某股东资格的丧失没有直接联系。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出资证明书并不记载其他股东的情况。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出资的文件,理论上称为“证权证书”,由于其不能自由流通,不属于“有价证券”的范围,这和股份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不同(股票在性质上为“证权证券”)。

多做几道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

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

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

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

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B

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

C

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D

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

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

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

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

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

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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