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位于丙市的仲裁委员会(丙市仅有一家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因大亿公司迟迟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叶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亿公司以仲裁机构约定不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经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协议有效的决定。在第一次仲裁开庭时,大亿公司声称其又向丙市中级法院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申请仲裁庭中止案件审理。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仲裁庭根据协议内容制作了裁决书。后因大亿公司不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大亿公司以调解协议超出仲裁请求范围请求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

不支持,继续执行

B

应支持,并裁定不予执行

C

应告知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裁定中止执行

D

应支持,必要时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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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本题是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法定情形的考查。

      A项:说法正确,当选;BC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本题中,大亿公司则以调解协议内容超出仲裁请求为由请求不予执行,不属于237条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继续执行。

多做几道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

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

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

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

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

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

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

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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