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B

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C

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

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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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后果


      AB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部分主张实体权利并要求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书面请求。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来的,都向执行法院提出。对执行行为异议,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而利害关系人可能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是由案外人提出的,也可能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由此可见,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D项:说法错误,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做几道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

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C

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D

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

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某区法院审理原告许某与被告某饭店食物中毒纠纷一案。审前,法院书面告知许某合议庭由审判员甲、乙和人民陪审员丙组成时,许某未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后,许某始知人民陪审员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遂提出回避申请。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许某可在知道丙与被告法定代表人是亲兄弟时提出回避申请

B

法院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前,丙不停止参与本案审理

C

应由审判长决定丙是否应回避

D

法院作出回避决定后,许某可对此提出上诉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B

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

C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

D

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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