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

       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

       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王某死后,关于甲公司与王某的买卖合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甲公司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B

大王和小王有权解除该买卖合同

C

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D

大王和小王对该买卖合同原王某承担的债务按其继承份额负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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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的条件,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B项:说法错误,当选。甲公司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不存在以上情形,且甲公司已经交付挖掘机,王某已经支付首付款20万元,王某的死亡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D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王某遗嘱,遗产归大王和小王共同继承,在遗产分割前,大王和小王对挖掘机是共同共有关系,根据《物权法》第102条的规定,因共有物产生的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多做几道

甲与乙离婚,甲乙的子女均已成年,与乙一起生活。甲与丙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后甲因中风不能自理,常年卧床。丙见状离家出走达3年之久。甲乙的子女和乙想要回房屋,进行法律咨询。下列哪些意见是错误的?

A

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故属于甲个人房产

B

丙在甲中风后未尽妻子责任和义务,不能主张房产份额

C

甲乙的子女可以申请宣告丙失踪

D

甲本人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甲乙的子女可代理甲参与甲与丙的离婚诉讼

甲女委托乙公司为其拍摄一套艺术照。不久,甲女发现丙网站有其多张半裸照片,受到众人嘲讽和指责。经查,乙公司未经甲女同意将其照片上传到公司网站做宣传,丁男下载后将甲女头部移植至他人半裸照片,上传到丙网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侵犯了甲女的肖像权

B

丁男侵犯了乙公司的著作权

C

丁男侵犯了甲女的名誉权

D

甲女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A

小明

B

小亮

C

D

小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

如季大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经变更登记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C

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D

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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