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7月1日预付10万元,10月1日预付20万元,12月1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9月30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

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

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

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不安抗辩权

       本题的症结在于甲公司10月1日至3日没有履行20万元货款的行为是否合法。乙公司9月30日发函称要提价,甲公司于10月1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甲公司于10月3日向乙公司汇去20万元。我们认为这一行为是合法的,理由是不安抗辩权。在后履行一方乙公司,发函给在先履行一方甲公司,明确说明自己要违约,表明乙公司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这属于《合同法》第68条第1款中的“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因此,既然有确切证据证明在后履行一方乙公司将要构成违约,在先履行一方甲公司提出中止履行,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合法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后果。而且甲公司迟延付款的两天属于等待乙公司答复的合理期间,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之后又积极地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所以也不属于不合理的迟延,没有违法行为。综上,乙公司不得以甲公司迟延履行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即使相对人构成迟延履行,另一方只能经催告后相对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才能主张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情形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履行。

        A项:说法正确,当选。甲公司的迟延履行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因此不构成违约。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甲公司没有构成《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因此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则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是先履行抗辩权,也称顺序履行抗辩权。本案中,先履行方甲公司并没有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形出现,因此后履行一方乙公司不能主张先履行抗辩权。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价格条款属于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变更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且本案中也没有情势变更的条件出现,因此乙公司提高价格的主张当然不予支持。

多做几道

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

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

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

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

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

《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

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

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

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

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

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

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

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

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

应承担违约责任

C

应承担侵权责任

D

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