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关于法的本质的若干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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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神意论。这是一种将法的本质同神的意志联结起来,把法说成是神的意志体现的观点.在古代和欧洲中世纪,神意论尤为流行。

  (2)正义论。将法的本质同正义联系起来,是古今人们认识法这个事物时所表现的个突出特点,在这方面,柏拉国到罗尔斯,西方学人叙说了无数的见解。

  (3)理性论。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的体现,也是由采已久的一个基奉观点。

  (4)自然论。从希腊思想家开始,西方学界就一直不乏将法的本质同自然和自然法则联系起来的论说。古典自然法学派更是以强调法同自然和自然法则的联系而形成一大学派,他们在传承古代的正义和理性之类的法律观的同时,偏重于强调法同自然理性的关系,强调人定法应当服从和体现自然法。中国先秦思想家也有自然论.老子就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著名观点.

  (5)权力论。西方自希腊以来,权力论题素来是政治学说和法律学说的重要研究主题,将法的本质同权力相联,是诸多西方学人的习见。

  (6)规范论。从规范的角度看待法的本质,把法看作一种规范体系,是各种本质论中往往更容易为人认同的观点。

  (7)历史论。以历史的眼光观察和审视法,是西方学人认识法的一个重要方法。

  (8)社会论。是现代西方法学中社会法学派的基本观点。社会论强调法是一种社会现象,主张从法同社会相互关系的角度研究和阐释法,认为法的本质包藏在法同社会的关联中。

多做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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