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罗马法中物的概念和分类。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罗马法上所说的物,范围较广,泛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凡对人有用并能满足人所需要的东西,都称为物。

  物的分类主要有:

  (1)有体物与无体物。

  (2)要式转移物与略式转移物。

  (3)可动物与不可动物。

  (4)可有物与不可有物。

  此外,尚有消费物和非消费物,主物和从物,特定物和非特定物,有主物和无主物,原物和孳息,单一物、集合物和复合物等各种分类。

多做几道

试述俄罗斯联邦司法制度。

名词解释:《俄罗斯帝国法律全书》

简述苏联法院与检察院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简述1922年苏俄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简述1993年《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宪法》的特点。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