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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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第二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程序,与其他审判程序相比有自己的特点。它与第一审程序比较,虽然都是普通程序,但是,第一审程序是审判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程序,而第二审程序是只有在依法提出上诉、抗诉情况下才进行的程序。

  (2)案件的来源或案件的启动因素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来源于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的自诉;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则来源于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3)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是起诉书或者自诉状指控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所提出的诉讼请求;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则是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4)有权进行审判的法院不同。第一审程序可以由任何一级法院进行,而第二审程序则只能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进行。

  (5)是否开庭与应否适用简易程序不同。第一审程序必须开庭审理,而第二审程序则对有些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一审程序对有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第二审程序则一律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6)审理案件的审判组织不同。第一审程序中可以独任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判;第二审程序则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

  (7)所作出的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不同。依第一审程序审判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上诉、抗诉的情况下,才发生法律效力;依第二审程序审判案件,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除死刑案件外,一经宣判立即生效。


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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