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人身检查应当遵守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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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人身检查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1)人身检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聘请医师进行。

  (2)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捡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但是对被害人不得强制检查。

  (3)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4)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贬低其名誉或人格的方法进行检查。

  (5)在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查人员应当保密。

  (6)检查人身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时间。


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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