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6月,某公司女职员李某从公司下班拿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李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李某服毒自尽,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亡。破案后,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去的医药费。本案中,李某是否有权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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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是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如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被告人强奸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抢救的医药费,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关联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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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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