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回避的法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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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1)本人是拳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本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本人与本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本人曾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6)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7)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审判的有关司法人员以及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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