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车某家住在A市,某日,李某到A市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中写道:其死后,愿将其在B市的三间房屋的产权转给其子李佳所有。A市公证处经审查核实后,依法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  问:A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答:A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有效。根据《公证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案例中,不动产(即三间房屋)虽然在B市,但李某申请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符合上述法律的规定,可以由李某向住所地公证处即A市申请公证。因此,A市公证处依法制作并出具的公证书有效。


多做几道

  名词解释题:诉讼事务调查

  刑事诉讼中,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案例:2004年8月4日,任某为子女上学向刘某借款6000元,任某写下借款字据,但是由于刘某疏忽,借据上未写明还款时间,双方只是口头约定2005年元旦前还款。2005年1月1日,刘某向任某主张债权,任某拒绝。经多次催要未果后,2007年8月1日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任某认为已经超过了民事追诉时效。问:如果律师代理刘某诉讼,在证据调查及履行举证义务问题上应当如何进行?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需注意哪些问题?

  试述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