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7000余元。14周岁生日那天,纪某邀集几个朋友到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5000余元。第二天纪桌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且四周无人,即设法打开车门,准备盗窃车内财物。正在这时,车主突然出现并将纪某拦截下来。纪某为了逃脱,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车主刺伤后逃跑。 试分析本案中纪某的行为性质。
简述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几种情况。
名词解释题:受贿罪
试述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简述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
名词解释题: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