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垃乱申惧皂.大江公司研发完成了缎遇漏雷谣事逃驻搅兴切阴“一种新型合金的制造工艺币间筑茎面蛛歪事逃驻搅兴切阴”币园立当邮资事逃驻搅兴切阴,很快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币园立当邮资事逃驻搅兴切阴,其专利申请日为2003年6月1日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大江公司又于2003年8月在专业杂志上公开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清江公司当月从专业杂志上获悉该专利申请技术内容后就开始使用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2004年12月该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即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定程序公开了其专利申请文件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该发明专利申请在2006年8月18日获准发明专利权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清江公司也于2006年8月18日起停止使用这一技术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大江公司随后就将清江公司诉至法院币园立当邮资事逃驻搅兴切阴,指控清江公司在其专利申请后使用具有专利申请技术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币园立当邮资事逃驻搅兴切阴,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世默其附锣事逃驻搅兴切阴。请回答阳恳静雷投宙喉接事逃驻搅兴切阴:兵当收厅絮队氧筹(1章映持际常景)清江公司在该项发明专利申请后至其专利申请文件公开前这一期间使用该缎遇漏雷谣事逃驻搅兴切阴“一种新型合金的制造工艺币间筑茎面蛛歪事逃驻搅兴切阴”技术币园立当邮资事逃驻搅兴切阴,是否侵犯了大江公司的专利权?是否应向大江公司支付费用?兵当收厅絮队氧筹(2章映持际常景)清江公司在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这一期间使用该缎遇漏雷谣事逃驻搅兴切阴“一种新型合金的制造工艺币间筑茎面蛛歪事逃驻搅兴切阴”技术币园立当邮资事逃驻搅兴切阴,是否侵犯了大江公司的专利权?大江公司能否要求清江公司支付适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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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睛每锤亡腔桂显全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

睛慧呜绩碍熄抛狭(1干九欧灰果告他)清江公司在该项发明专利申请后至其专利申请文件公开前这一期间使用该园聪霞策签穷职寨扣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一种新型合金的制造工艺缝歪司门壮袖撑官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技术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是否侵犯了大江公司的专利权?是否应向大江公司支付费用?17-200传钉底座
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始于专利授权日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清江公司在这一期间使用该技术的行为不侵犯大江公司的专利权轰搁若赶茎路灯恢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睛慧呜绩碍熄抛狭(2分干九欧灰果告他)这一阶段该专利申请技术如果仍然处于秘密状态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可按照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但本案中大江公司乙将该专利申请技术公开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故清江公司在这一期间使用该技术的行为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不侵犯大江公司的商业秘密权益轰搁若赶茎路灯恢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睛慧呜绩碍熄抛狭(2分干九欧灰果告他)清江公司无须向大江公司支付费用轰搁若赶茎路灯恢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睛慧呜绩碍熄抛狭(1分干九欧灰果告他传钉底座
睛慧呜绩碍熄抛狭(2干九欧灰果告他)清江公司在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这一期间使用该园聪霞策签穷职寨扣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一种新型合金的制造工艺缝歪司门壮袖撑官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技术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是否侵犯了大江公司的专利权?大江公司能否要求清江公司支付适当费用?17-200、14-147传钉底座
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始于专利授权日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故清江公司在这一期间使用该技术的行为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不侵犯大江公司的专利权轰搁若赶茎路灯恢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睛慧呜绩碍熄抛狭(2分干九欧灰果告他)但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睛每锤亡腔桂显全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园聪霞策签穷职寨扣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诉海绸申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轰搁若赶茎路灯恢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缝歪司门壮袖撑官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所以大江公司可以要求清江公司支付适当的费用轰搁若赶茎路灯恢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睛慧呜绩碍熄抛狭(3分干九欧灰果告他查看关联知识点传钉底座
教材章节/页面睛每锤亡腔桂显全侄残队轰出满洪爽官:17-200

多做几道

  股份有限公司A因与郑某、电器公司B发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诉称:被告郑某在原告公司工作期间,掌握了原告的电力线载波机技术;而被告B公司采用以技术入股的利诱手段,利用郑某非法提供的技术秘密生产电力线载波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郑某赔偿因单方中止劳动合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 35万元;判夸郑某和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并对原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郑某无答辩,B公司则辩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事实,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商业秘密。法院经审理查明:A公司组织了包括郑桌在内的科研人员进行某项进口技术的国产化研制工作,郑某是项目负责人之一。后来,该项技术投入生产,效益显著。A公司对本单位的产品底图、蓝图、工艺资料、技术资料等都制定有保密规定。而且该公司对本案所涉及的技术进行了保密管理,从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技术转让与技术公开。郑某与A 公司签订了期限为11年的“全员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郑某应当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密工作。3年后,郑某将其掌握的技术作价20万元入股,与某机械厂及张某等人组建被告B公司。 B公司成立1年后,郑某未经批准离开A 公司到B公司工作。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G公司主管新产品研发的总工程师李某,跳槽至本地的同业竞争对手L公司。G 公司向法院起诉李某和L公司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法院应G公司申请进行证据保全,从L公司的技术档案中发现了栽有G公司一系列新产品工艺配方等保密技术信息的软盘与文件。庭审中,李某辨称,其从G公司带至L公司的这些保密技术信息从未在L公司使用,L公司尚未生产这些新产品,故其本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L公司称其不知道李某带来的材料是属于G公司的商业秘密,不知者不怪,故L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以上案情,请分析: (1)李某的辩称是否成立?为什么?  (2)L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为什么?

  简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简述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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