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乡镇服装厂聘用的职工中80%为女性.为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2 013年,经与部分职工协商,并征求了过半数职工的意见,制定了该厂的有关劳动规章。该规章规定,本厂职工带薪产假为60天,双胞胎假期延长1 0天。同年lO月6日,女工周红产下一对双胞胎,国庆节开始一直休假。产后身体恢复较慢,到该厂规定的产假期满也没有上班,为此,该厂从12月10日起停发了周红的工资。周红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1)该厂规章是否合法?为什么?  (2)仲裁委会员应如何裁决?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答:

  (1)该厂制定的劳动规章不合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 5天。该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中的特殊产假制度显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由该服装厂补发周红停发的工资;周红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限98天,因周红生育双胞胎,产假应当增加l 5天,因此其应享有113天的产假。


多做几道

  简述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的行为及处理。  

  名词解释:刑事法律责任

  名词解释:行政处罚

 简述劳动法律责任的要素。

  违反劳动法行政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