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内容是什么?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答: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款,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就所建工程进行变卖、拍卖或作价,以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则是:

(1)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为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和安装合同的承包人,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分包人)也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合同无效,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亦享有优先受偿权。

(2)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为人员工资和垫付的工程款(包括约定的利息)。

(3)优先受偿权的客体为商业性工程,不包括公益性工程。

(4)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作价、变卖和拍卖。

(5)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

(6)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可以对抗抵押权,但不得对抗已支付了主要价款的消费者的权利。


多做几道

2015年7月30日,黄某从一商场购得某品牌果汁饮料一瓶,当天她打开果汁饮用,没有一次喝完。8月1日中午,她拧开瓶盖准备再喝时,饮料瓶突然爆炸,瓶盖冲击到右眼,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去医药费500余元并为此休病假1周。为此,黄某向某市工商局投诉。该工商局经调查表明:(1)爆炸原因鉴定:果汁饮料开启后,有细菌侵入,在高温天气下发酵产生大量气体,所以发生爆炸。(2)该饮料瓶身标签最下端标有一行小字(注:标签上最小号字体):“开启后请尽快饮用”。市场上其他同类饮料标签均以饮用须知或注意事项的方式明确说明“开启后请低温保存并于24小时内饮用完毕”、“开启后请5℃以下冷藏并于48小时内饮用完毕”。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1)该果汁饮料产品是否属于缺陷产品,为什么?(2)如果上述产品存在缺陷,黄某可要求某商场对自己的哪些损失予以赔偿?

如何理解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

简述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

2015年8月2日,某市居民李某从小区附近的便民店买回一斤熟肉,当天中午食用,下午全家人都出现腹泻、呕吐现象,经医生诊断,系食物中毒。第二天,李某向便民店索赔,便民店以责任在肉食品加工厂为由拒绝赔偿。李某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查处时发现,便民店所售熟肉有变质现象,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便民店所售熟肉均从某肉食品加工厂购进,该批熟肉购进时即已变质。问题:(1)李某能不能直接向便民店索赔?(2)肉食品加工厂和便民店在经营片面有哪些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2014年,一户赵姓人家在为家中老人祝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儿媳妇被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据负责高压锅质量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高压锅的设计有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由于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距离遥远,赵家要求出售此高压锅的商场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但商场声称缺陷不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且商场在出售这种高压锅(尚处于试销期)的时候已与买方签订有一份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场负责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因而商场只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的违约责任。根据上述材料,同答卜列问题:(1)赵家可否向该商场请求承担责任?为什么?(2)赵家可以请求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赔偿责任?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