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业进行了120万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营同A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获利150万元 。合伙人乙认为,由于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因此,丁不得自营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其获利150万元应当归A合伙企业所有 。(3)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 。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 。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7)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乙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4)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5)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6)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7)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8)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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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甲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乙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本题中,乙应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丙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 。(7)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戊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8)债权人B银行可以要求庚清偿全部的60万元 。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多做几道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东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哪个行为不能撤销?并分别说明理由。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东方公司对兴隆公司的债务的偿还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东方公司将自己的生产设备转移控股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假设2014年1月1日,北京东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东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东方公司,东方公司无异议。人民法院当天受理后向东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东方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①在2012年11月,东方公司赠与山东某商场价值120万元的轿车一辆;②2013年2月,东方公司提前清偿河北昌盛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该债权于2013年4月1日到期;③2013年8月,东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①2013年10月,东方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②2013年11月,东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动用公司20万元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③2014年1月10日,东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④东方公司欠宏达公司2012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宏达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起诉,2013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东方公司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东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东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对于东方公司与宏达公司诉讼中,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程序能否继续?并说明理由。

A公司因长期拖欠到期债务无力偿还,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A公司目前的基本情况如下:A公司登记注册地与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均为甲市,生产基地则在乙市;A公司的债权人之一B建材公司因经济纠纷于2个月以前起诉A公司;A公司欠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元,其中的800万元贷款是用A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A公司曾为C公司向工商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连带责任保证人,现C公司借款已到期,C公司对该笔贷款并未偿还,C公司亦被申请破产 。A公司在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 。该和解协议在债权人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2/3表示同意,并且表示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但是,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对该和解协议不予认可,宣告A公司破产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A公司破产的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并说明理由 。(2)A公司与B建材公司之间未审结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建设银行的1000万元贷款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工商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5)A公司是否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申请和解?并说明理由 。(6)债权人会议是否通过了和解协议?并说明理由 。(7)人民法院是否可以裁定宣告A公司破产?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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