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2016年6月1日,甲公司将本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600万元(不古增值税).成本为10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至2016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对外售出该批存货的40%.当日,剩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500万元。甲公司、乙公司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对上述交易进行抵销后,2016年12月3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业务应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万元。
- A
25
- B
95
- C
100
- D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