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代位权行使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

    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

  • B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

  • C

    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合法

  • D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根据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等。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A选项不属于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多做几道

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确定申请人的正确方法是(  )。

  • A

    依使用在先确定

  • B

    由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 C

    由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

  • D

    由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事业单位与其他国有单位之间发生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最终处理方式是(  )。

  • A

    协商解决    

  • B

    上一级财政部门调节 

  • C

    司法程序处理  

  • D

    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处理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而非全民所有

  • B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 C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 D

    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甲企业专门从事薯片生产加工,其持有乙薯片加工企业55%的股份,甲企业与乙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了15亿元,为了达到进一步的控制,甲企业收购了乙加工公司剩余45%的股份,达到了全资控股,关于该收购行为,下列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说法的是(  )。

  • A

    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境内营业额达到了申报的标准,因此需要进行申报

  • B

    甲企业此时并购股权的行为不需要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 C

    由于甲企业和乙企业的境内营业额未达到申报的标准,因此不需要进行申报

  • D

    并购股权取得控制权的行为不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方式,不涉及申报的问题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对单位处以(  )的罚款。

  • A

    2000元以下

  • B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 C

    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 D

    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