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扫码查看暗号,即可获得解锁答案!

点击获取答案

  答:(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

  (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5)原判认定事卖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多做几道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我国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是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两种方式。

被告人周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在处理上存在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应本着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直接改判;第二种意见,应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三种意见,应维持原判。问题:在上述三种意见中,哪种是正确的,哪种是错误的,为什么?

最新试题

该科目易错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