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S的附件规定,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一次性豁免例外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 )
- A
2年
- B
5年
- C
10年
- D
20年
GATS的附件规定,最惠国待遇义务的一次性豁免例外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 )
2年
5年
10年
20年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GATS中最惠国待遇例外的豁免的期限。《服务贸易
总协定》规定了一次性豁免例外。该例外针对最惠国待遇义务的普遍性,通过“否定清单式”来
确立的。这类例外5年审查一次。原则上这类豁免不应超过10年。
多做几道
居住国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由收入来源地国减免的那部分税款,视同已经缴纳并给予抵免。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称为()
免税法
全额抵免法
税收饶让抵免
间接抵免
根据1965年《华盛顿公约》的规定,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受理的是()
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国政府间的争端
外国投资人与东道国公民之间的争端
公约缔约国与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
外国投资人与东道国之间的其他争端(非因国际投资引起)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具体方法不包含哪项()
运用冲突规范划分征税权
免税法
结合法
抵免法
我国加入《纽约公约》时,声明作出“互惠保留”和()
“时效保留”
“商事保留”
“地域保留”
“裁决程序保留”
居住国允许居民纳税人在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其在来源地同已缴纳税额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 )
扣除法
抵免法
免税法
税收饶让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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