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罗湖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刘某的行为
- A
不构成犯罪
- B
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 C
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D
构成逃税罪
2010年2月,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币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罗湖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刘某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
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
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构成逃税罪
多做几道
可以成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体的是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主体是
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司法工作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
某甲为某法院审判人员,在审理·起民事案件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事后某甲按事先约定从案件当事人处非法收受了数额较大的现金。对某甲的行为应当
以徇私枉法罪论处
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论处
以受贿罪论处
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论处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包括
擅离职守
严重不负责任.不能正确地行使职权
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时粗心大意
在行使职权时超越权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与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犯罪主体不同
犯罪客体不同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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