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考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认定及法律责任,供大家参考。更多证卷从业资格考试备资料,请关注新东方职上网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或微信搜索“职上金融人”。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认定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的概念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是指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定罪处罚。
【报名及考试时间提醒服务】微信搜索或扫码“职上金融人”进入提醒服务入口,预约成功后将第一时间微信或短信通知您。
部分资料预览
2、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犯罪构成
构成要件 | 具体内容 |
主体 | 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单位。 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主体。 |
主观方面 |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 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 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因而在本罪中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欺诈募 股或欺诈发行债券。 |
客体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以及投资者(即股东、 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
客观方面 |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经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 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
例题
未经法定机关核准,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 )的罚款。
A.3%以上10%以下
B.1%以上10%以下
C.1%以上5%以下
D.3%以上5%以下
【答案】C
【解析】未经法定机关核准,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2022年中级经济师3天特训营免费领!!
课程套餐 | 课程内容 | 价格 | 白条免息分期 | 购买 |
---|---|---|---|---|
2021年证券从业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 录播+直播+考前预测卷+模考卷+讲义+协议 | ¥2580 | 首付258元 | 视听+购买 |
2021年证券从业考试-签约旗舰直达班 | 录播+直播+考前预测卷+模考卷+讲义+重读 | ¥1980 | 首付198元 | 视听+购买 |
2021年证券从业考试-进阶直达班 | 录播+直播+模考卷+重读 | ¥1680 | 首付168元 | 视听+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