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考点试题及答案(57)

2019-10-24 14:25:02        来源:网络
  56. 以下有关优先股的发行符合规定的有(  )。

  Ⅰ.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Ⅱ.上市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Ⅲ.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Ⅳ.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

//images.51zhishang.com/2019/1015/20191015095416690.gif2019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通关秘籍 点击下载>>

//images.51zhishang.com/2019/1015/20191015095416171.jpg

部分资料预览

//images.51zhishang.com/2019/1015/20191015095418142.png

 

 

  A. Ⅰ、Ⅱ

  B. Ⅱ、Ⅳ

  C. Ⅰ、Ⅱ、Ⅳ

  D. Ⅰ、Ⅱ、Ⅲ、Ⅳ

  【答案】

  B

  【解析】

  Ⅰ、Ⅱ两项,《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Ⅲ项,第20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现金分红情况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Ⅳ项,第19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

  57. 以下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或定向发行的有(  )。

  Ⅰ.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Ⅱ.证券公司资管产品、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

  Ⅲ.自然人投资者持有市值500万元以上的证券类资产,并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Ⅳ.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

  Ⅴ.公司挂牌前经董事会决议已经确定的战略投资者

  A. Ⅲ、Ⅳ、Ⅴ

  B. Ⅰ、Ⅲ

  C. Ⅰ、Ⅱ、Ⅲ、Ⅴ

  D. Ⅱ、Ⅳ、Ⅴ

  【答案】

  B

  【解析】

  Ⅰ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修订)第3条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②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Ⅱ项,第4条规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Ⅲ项,第5条第1款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①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Ⅳ项,第6条规定,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①《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的投资者;②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39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①公司股东;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③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据此,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不能参与定向发行。Ⅴ项,战略投资者不一定是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58. 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需符合以下要求(  )。

  Ⅰ.应当披露半年度报告

  Ⅱ.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Ⅲ.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Ⅳ.在2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向证监会提出申请

  A. Ⅰ、Ⅲ、Ⅳ

  B. Ⅰ、Ⅱ、Ⅲ、Ⅳ

  C. Ⅲ、Ⅳ

  D. Ⅱ、Ⅲ、Ⅳ

  【答案】

  D

  【解析】

  Ⅰ、Ⅱ两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第22条第2款规定,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应当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Ⅲ、Ⅳ两项,根据第32条规定,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持申请文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申请。

  59. 以下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有(  )。

  Ⅰ.注册资本600万元,实缴出资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Ⅱ.实缴出资500万元的合伙企业

  Ⅲ.某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为400万元

  Ⅳ.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A. Ⅰ、Ⅱ、Ⅳ

  B. Ⅱ、Ⅲ、Ⅳ

  C. Ⅱ、Ⅳ

  D. Ⅰ、Ⅱ、Ⅲ、Ⅳ

  【答案】

  A

  【解析】

  Ⅰ、Ⅱ两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2013年修订)第3条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①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②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Ⅲ项,第5条第1款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①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Ⅳ项,第4条规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60. 以下关于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采取做市转让方式转让股票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其中一家做市商应为推荐其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公司,该主办券商的子公司不可以成为做市商

  Ⅱ.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但做市商当日从其他做市商处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Ⅲ.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参与做市股票的买卖

  Ⅳ.甲公司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甲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Ⅰ与Ⅱ证券公司为其初始做市商,则Ⅰ与Ⅱ合计应取得不低于50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A. Ⅱ

  B. Ⅱ、Ⅳ

  C. Ⅱ、Ⅲ、Ⅳ

  D. Ⅱ、Ⅲ

  【答案】

  D

  【解析】

  Ⅰ、Ⅳ两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4]62号)第5条规定,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②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③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Ⅱ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37条规定,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第68条规定,做市商当日从其他做市商处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Ⅲ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58条规定,做市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参与做市股票的买卖。

2022年中级经济师3天特训营免费领!!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1年证券从业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录播+直播+考前预测卷+模考卷+讲义+协议 ¥2580 首付258元 视听+购买
2021年证券从业考试-签约旗舰直达班 录播+直播+考前预测卷+模考卷+讲义+重读 ¥1980 首付198元 视听+购买
2021年证券从业考试-进阶直达班 录播+直播+模考卷+重读 ¥1680 首付168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李雅
    金融培训专家

    金融学硕士,从事金融教学多年,专注“金融类资格考试”等培训,讲课条理分明,善于总结小口诀。
    免费试听
  • 胡芳
    金融培训专家

    吉林大学金融学博士,国家理财规划师、风险管理师长期致力于金融行业考试研究和培训工作,具有多年大学执教经验。
    免费试听
  • 刘畅
    金融培训专家

    高级经济师、金融风控高级主管,多次在《财经界》等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长期从事金融考试培训,授课清新明快。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