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11.20)

2019-11-20 09:12:40        来源:网络

  1.张某是某石油公司的业务员,一直代理公司与某农机站的石油供应业务。后张某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张某仍以石油公司的名义与农机站签订了合同,该合同属于( )。

  A.效力待定合同

  B.无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张某虽然已被石油公司开除,但石油公司并未将此情况通知农机站,农机站有理由相信张某仍是石油公司的代理人。因此,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images.51zhishang.com/2019/1015/20191015100318354.png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通关秘籍 点击下载>>

 

  2.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B.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行为。

  3.甲不慎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丢失,被乙捡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如果将电脑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电脑享有所有权

  B.甲发出悬赏广告,如果乙向甲归还电脑,有权要求甲按照广告支付所允诺的报酬

  C.如果丙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商店购得该电脑,甲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2年内要求丙返还电脑,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自己购买电脑时所支付的费用

  D.如果乙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后6个月无人认领,电脑归国家所有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权利人甲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丙之日起2年内要求丙返还电脑。如果受让人丙从具有经营资格的商店购得该电脑,则有权要求甲支付自己购买电脑时的费用。


2022年中级经济师3天特训营免费领!!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

职上网辅课程 更多>>
课程套餐 课程内容 价格 白条免息分期 购买
2022年注册会计考试-签约三师特训班 直播+退费+模考卷+答疑 ¥5980 首付598元 视听+购买
2022年注册会计考试-零基础快速取证 直播+录播+考点串讲+专项突破 ¥2980 首付298元 视听+购买
2022年注册会计考试-签约旗舰托管班 直播+重读+模考卷+答疑 ¥2500 首付250元 视听+购买
版权及免责声明
职上网辅导班
免费试听
  • Tracy
    税法培训老师

    12年教学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双一流大学会计系硕士研究生,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财务经理、集团面试官。
    免费试听
  • 魏文君
    财会培训老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会计学硕士,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十余年,理论基础扎实,实务经验及考试辅导经验丰富。
    免费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