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会经济法高频知识点:合同的基本理论

2021-08-25 06:44:0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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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第四章高频知识点:合同的基本理论

  一、合同与合同制度

  概念: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注意】合同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有意思表示,而且要求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的相对性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

  1、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1)向第三人履行

  ①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2)由第三人履行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有瑕疵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例外情形

  (1)代位权——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租赁合同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3)建设工程合同(分包)——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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