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_2020年注会《税法》预习

2020-01-01 15:15:11        来源:网络

  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去看远方模糊的,而要做手边清楚的事。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阶段知识点已更新,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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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税

  骗税

  抗税

  虚假申报

  不进行申报

  【所属章节】

  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知识点】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一、偷税

  (1)行为特征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属于逃税罪。

  (2)处罚规定:

  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逃税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③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④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骗税

  行为特征: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三、抗税

  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处罚规定: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触及刑法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四、虚假申报

  行为特征: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不进行申报

  行为特征:纳税人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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